8月19日,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驻区全国、省、市及区人大代表到水城河沿线集中检查《六盘水市水城河保护条例》贯彻落实情况并召开座谈会。
区委书记李仕强,区委副书记、区长易基恒以普通人大代表身份参加部分河段检查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承勇,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芳、潘柯、杨磊、杜景志参加检查。区委常委、副区长李元,区政协副主席、区住建局局长杨洋陪同检查。
当天,代表们实地察看了市中心城区水城河沿岸,依照《六盘水市水城河保护条例》相关规定,先后检查了河道管理、排污管网改造、水质监测等水城河沿线规划、管理、整治贯彻落实情况并召开座谈会。
座谈会上,代表们围绕如何推动《六盘水市水城河保护条例》实施积极建言献策,提出切合实际、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。
会议指出,《六盘水市水城河保护条例》是六盘水建市以来首部地方性法规,也是首部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,《条例》的实施为理顺水城河保护管理体制、细化行政管理部门职责、加强水城河保护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,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、提升城市功能、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,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切实增强抓好《条例》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,立足自身职能,推动《条例》实施取得实效。
会议强调,要加强对《条例》的学习领会,认真对照职责,精准掌握工作任务,加强落实统筹,不折不扣抓实《条例》各项规定落地落实,确保《条例》得到全面施行。要加强执法和司法力度,善于运用《条例》解决堵点难点,形成齐抓共管格局,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普及工作,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,为改善、保护水城河环境作出贡献。
会议要求,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执法检查利剑作用,认真对照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实事求是看待不足,紧盯《条例》实施的关键环节,强化措施落实,压实各相关部门责任,进一步夯实推动《条例》实施的基础,持续推进河道治理管护精细化、常态化、长效化,全面优化城区河道生态环境,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改善提升我区自然生态系统质量,提升城市功能、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。
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、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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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9日,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驻区全国、省、市及区人大代表到水城河沿线集中检查《六盘水市水城河保护条例》贯彻落实情况并召开座谈会。[详细]